往日回顾:

存折被人盗取银行是否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2:14 重庆晚报

  四川省渠县双土乡双土村罗方波:我和妻子在重庆打工,在工商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前日,妻子乘火车回老家,到家后发现银行卡丢失。由于当时银行已下班,电话挂失又必须要卡号,所以我们没有办法挂失。昨日上午我前往银行挂失时,发现卡内近两万元的存款没有了。请问:银行是否负有责任?

  主持律师沈仁刚:对于您所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银行应负有审核取款人身份的义务,对于他人冒领存款负有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银行卡及其密码由储户保管和持有,银行对持卡并使用密码进行取款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表见代理关系,即银行对持有银行卡并能输入正确密码的人即使不是存款者本人,也有充分理由相信其是持卡人的代理人,所以银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电话63820315。(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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