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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欠债人 讨债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7: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实习生 孙梅 孙海燕

  为讨债,竟然野蛮地将欠债人殴打致死。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指使者陈辉辉被判处死刑。

  2006年5月6日下午5时许,陈辉辉得到消息,欠他钱的江某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网吧上网。他立刻指使董彪、况圣维及陈某(另处)等,将江某从网吧里拉了出来,并将其挟持到江夏区玉龙岛,逼其写下了一张2万元欠条。

  随后,董彪、况圣维等人又将江某挟持到洪山区石牌岭一家招待所。陈辉辉赶到后,伙同董彪等人对江某暴打一顿,并向其家人索要2万元钱。当晚,江某家人按约定来交钱时,陈辉辉等人因发现警车而未得逞。

  第二天,陈辉辉、董彪、况圣维等在招待所内,再次对江某进行殴打,后两次将其转移,并对其进行殴打,致江某奄奄一息。当晚7时许,陈辉辉等人将江某扔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公司出口处。经鉴定,江某系颅脑损伤而死亡。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一审判决,陈辉辉、董彪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况圣维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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