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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1万还了1.4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苏建强 通讯员符巧敏)1月12日上午,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海口西秀镇一名“老赖”终于归还了长期拖欠农信社的贷款。农信社表示,赖账不还的人,今后将享受不到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

  据秀英区法院介绍,西秀镇龙头上村的52岁农民王某,2003年8月8日从海口市长流农信社贷款1万元养生猪,猪都出栏十几批了,家里相继买了东风卡车、小汽车。可是2004年8月贷款到期后他却不肯还钱,农信社人员在法院判决后5次上门催款,王某不予理睬。结果强制执行当天王某就交清了贷款本息及执行费用共计14880.88元。

  据海口市长流农信社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该农信社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希望这次强制执行能起到警示的作用。该负责人表示,对讲信用的农户,农信社仍会大力放贷,支持该地的农村经济发展。

  该负责人还介绍,今年我国农信社实施改革,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区内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我省也将由政府对贷款农户实施全额补息的优惠政策,农民发展生产将享受到前所未有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今年元旦开始我国金融系统启用“个人征信系统(即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凡该系统记录的不良信用个人将得不到任何银行的任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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