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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房产与户口没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48 扬子晚报

  小王原本住在位于南京秦淮区的家里,这是一处有30平方米的只有使用权的老式住房。小王、哥哥、姐姐及她的父母一共5口人的户口都在这处房屋里。1995年房子动迁时,小王23岁,还没有结婚。当时,她的父母拿出1万多元给动迁组,算是动迁后超标面积的费用。动迁时,有关部门分给她家2套房子,两处房屋在同一栋房屋的一、二楼。小王、小王妈妈和姐姐的户口在一楼,小王的爸爸和哥哥的户口在二楼。后来,她的爸妈把两套房子的产权都买了下来。一楼,爸妈出了1万多元,二楼是她的哥哥出的钱,3万多元。后来,小王和她哥都相继结婚。小王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丈夫家,而她的姐姐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在家里,我哥哥一直住在二楼。父母住在一楼。现在,我的父母去世了。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权继承我父母的房子,能继承多少?”

  律师对此解答说,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另外,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需要明确的问题是: 1、您父母是否留有如何处分财产的遗嘱?如果有,就应该按照遗嘱的规定;如果没有,就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按比例继承。2、您父母是否先后去世?因为配偶相互之间也涉及继承,一方先去世、另一方后去世,与双方同时去世,在分割遗产上是不同的。3、不管怎么说,您作为女儿,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具体能分多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郭 君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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