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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清华”当商标 出版社侵权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2:33 法制晚报

  擅用“清华”当商标 出版社侵权赔30万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实习记者 袁艳)北京两家出版社擅自在出版物上标注“清华”字样,被清华大学和清华大学出版社告上法庭。近日,市高院终审判决,两出版社停止使用“清华”文字及图标,并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30万元。

  2005年6月,团结出版社出版了《清华早读》系列幼儿教育用书,配套磁带和光盘均由青少年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在《清华早读》系列读物、磁带和光盘的外包装上,都标有由“清华”字样和华表等图案组成的图标。此外,团结出版社和青少年音像出版社还发布了《清华早读》系列产品的广告,这些广告中也标有这些图案的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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