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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通缉王又曾夫妇时效长达2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5:2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5日讯 台湾检调部门侦办力霸集团弊案,“北检”主任检察官林锦村今(15日)表示,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因拘提未到,检方上午正式发布通缉,时效长达25年。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检调上周搜索王金世英的办公室在查扣证物经滤卷证后,12日将两人以违反“证交法”、背信等罪列为被告。后签发拘票交“调查局”到王又曾住所、办公室执行。

  由于在期限内无法拘提王又曾夫妇到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上午正式将两人发布通缉,因王又曾夫妇被检方认为涉嫌违反“证交法”相关条例,且犯罪金额超过新台币1亿元,依法通缉时间可长达25年,时效完成时间为2031年5月。

  林锦村还表示检方增加1名关系人境管,使全案境管人数增为48人,王家成员大多列名其中。

  另据报道,台北“地检署”今天指挥“调查局”北机组、台北市调处等单位,大举搜索亚太固网等地,并将亚太副董事长王令台、“中华银行”副总经理的王令侨、翊兴资产管理公司王令兴约谈到案。

  而检调侦办力霸集团弊案,案情也持续扩大;由于检调另外发现亚太固网公司有百亿元新台币以上资金去向不明,台北“地检署”今天上午指挥约40名调查局北机组人员,前往亚太固网公司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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