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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火勇士含泪收下爱心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0:44 云南日报

  

扑火勇士含泪收下爱心款

  两天来,不断有市民上前鼓励接济仍在街头乞讨的蒲明华;昨日,拓塬印务员工送来1600元捐款——

  拓塬员工真诚援助,温暖勇士受伤的心

  昭通市巧家县红山乡牛栏村村民蒲明华参加森林扑火受重伤,先后被昭通市巧家县县委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被昭通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而现在,这位重度烧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勇士,却因无法得到合理赔偿而流落昆明街头要饭。本报详细报道此事之后(1月15日本报B1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许多市民被蒲明华的精神感动,也非常同情他的遭遇。一直以来积极参与本报相关爱心活动的爱心企业拓塬印务的员工们,自发捐款1600元给蒲明华,而许多市民也找到蒲明华行乞的地方献爱心。同时,记者也从蒲明华等人的代理律师李刚处了解到,巧家县相关政府部门也开始就赔偿重新协商。

  “低保”赔偿协商仍无结果

  昨日记者采访蒲明华时,再次提到他们4位受害者同时起诉巧家县相关政府部门170万元赔偿时,他说,律师正积极为他们办理此事,他们只是希望,通过起诉,能够让自己过上正常的生活。说到这几年的乞讨遭遇,看看身边哭泣的孩子,蒲明华难过地说:“我不希望孩子永远生活在乞讨的阴影里,希望他像其他孩子健康快乐。”据了解,另外几家受害者虽然境况比蒲明华稍好,但由于赔偿问题,他们依然在困境中挣扎。

  记者从蒲明华等人的代理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处了解到,他已经到巧家县找到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正准备重新协商赔偿问题,但估计还是只能在低保赔偿金额上上下浮动。而另一个让李刚遗憾的问题是,当地政府依然坚持认为,当初蒲明华等人是自愿上山救火,并不是政府要求的,所以他们要自己承担责任,而且,当地政府认为,那片森林属于当地村子集体所有,并不是国家天然保护林。李刚说,用这种说法推卸责任显然是牵强的,他们不会放弃起诉。

  众市民滚烫爱心让勇士流泪

  当蒲明华一瘸一拐地走进本报办公室时,不断地说着:“谢谢,感谢春城晚报!”他说,从本报报道了他的事之后,在街上乞讨时,许多市民都认出了他,对他说:“蒲明华,你是好样的,要坚持下去。”两天来,蒲明华在街头乞讨时,内心随时被市民的尊重和关心感动。市民都纷纷解囊,最多的给100元,最少的也给他10元。让蒲明华温暖的是,以往鄙夷的眼光,在本报报道之后,都变成了尊敬的目光。

  从本报第二届、第三届爱心送考,到本报关注海鸥大型活动,都积极参与公益爱心活动的拓塬印务看到了本报的报道,拓塬印务的员工们被蒲明华的经历感动了,许多员工的眼睛湿润了:“一定要给蒲明华捐款!”昨日上午,从公司老总,到每位员工,100元、50元、10元……不到半个小时,就捐款1600元。公司员工许云彦捐了100元后说:“我省下一个月的烟钱,希望能让他孩子多买点文具。”

  昨日下午,拓塬公司经理姜剑把所有员工的心意带到本报,送到蒲明华手中。接过滚烫的1600元,蒲明华被大火烧伤的眼睛里满含泪水。姜剑说,蒲明华义无返顾地参加救火的精神让人钦佩,如果社会还不关心这样的勇士,不帮助他,甚至还让他流落街头,这的确让人痛心,不能让勇士流血再流泪!江剑说,只有鼓励、赞扬这样的精神,以后碰到类似事件时,才会有人挺身而出!

  姜剑说,1600元虽少,但代表公司每位员工心意,希望能帮助蒲明华暂时渡过难关。蒲明华也表示,将把这些钱都用在孩子上学学费等费用上,再苦再累也不让孩子辍学。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

  李 荣 肖 航/文 周明佳/摄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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