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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农村低保工作启动 贫困居民拿到保障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1: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兰州1月17日消息(记者焦健 通讯员于乐萍)甘肃省敦煌市农村低保工作日前全面启动,农村907户1985名贫困居民拿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5.84万元。

  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村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也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让敦煌市困难群众尽早享受到农村低保政策。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敦煌市民政局就抽调人员深入全市各乡镇对贫困居民的家庭收入、生活支出以及致贫原因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建立起了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档案,制定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和操作规程。通过积极努力,向酒泉市争取资金9.5万元,敦煌市财政自筹26万元,确保了低保工作的顺利启动。

  2006年,敦煌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规定以每人每年900元的标准执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900元的,根据差额补足900元。以后随农村整体人均收入的变化进行调整。财政部门为低保户设立了专门的账户,低保户凭存折就可以到信用社按月领取到低保金。

  此外,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今年敦煌市将全市319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了五保供养范围。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供养资金全部由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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