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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视剧《周璇》编剧“讨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4:30 新民晚报

  由张柏芝担纲主演的新版电视剧《周璇》刚刚杀青,却因剧本薪酬问题而起纠纷。昨天下午,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该案,头发花白的编剧请来律师为自己“讨薪”。

  上庭索稿酬

  陆寿钧是国家一级编剧,他在法庭上说,上海一传媒有限公司为了筹拍周璇题材电视连续剧,请他创作文学剧本。双方于2005年8月15日正式签订了《周璇题材电视连续剧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委托创作合同》签订后,他就开始着手剧本的创作。但后来,由于该剧主要演员的档期问题,需要缩短剧本的创作周期,而剧本又要增加至36集,于是同年9月18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增加两名编剧,陆寿钧为总编剧,两名编剧的酬金由他支付,支付稿酬的方式按原合同。

  11月初,陆寿钧提前完成了剧本初稿,并向该公司交付了最后的剧集初稿,但被告仅支付了第一和第二期的编剧费,共计人民币16.2万元,剩余编剧费人民币37.8万元至今未付,也使其他两位编剧的稿费至今无法落实。

  为此,陆寿钧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编剧报酬人民币37.8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打字员作证

  对于陆寿钧提出的观点和证据,被告并不认可。该公司的律师指出,事实上,该公司只收到31集剧本,并不是陆所说的36集。即使是他递交的剧本,也和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比如字数明显少于合同约定等,为此公司不得不另外聘请编剧重新撰写,因此不应再支付其他稿酬。

  针对双方的争议,法庭请来打字员汤女士出庭作证。她表示,自己是上影集团的退休职工,从去年9月起,在该公司从事打字、接待工作。她提供证词表明,自己曾收到过陆寿钧的36集剧本手稿,除了结尾一小部分外,都打印好并存在公司电脑中。但她没法给出确切字数。而且,陆寿钧在交稿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本报记者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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