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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禁变相公款出境游 旅行社不得承办出国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7:4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合肥1月17日电(记者蔡敏)安徽省人事厅近日下文,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

  据介绍,安徽省明确规定,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和人事外事工作。

  在因公出国(境)团组报送审批前,安徽省外国专家局和各市出国(境)培训机构等,必须严格审核、严格要求、严格把关,杜绝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培训团组和考察团组,杜绝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组团,与项目无关的“搭车”人员一律不得派出。

  安徽省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必须要按照有关规定,选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当年公布认定的渠道。选用其他渠道,须经市、省外国专家局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严格执行出国(境)培训批复日程,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不得擅自变更培训或考察路线,更不允许另搞一套日程。

  安徽省还规定,培训结束后,培训团组要用不少于一天时间开展总结,并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分别报省外国专家局和组团单位;个人总结要在回国后七至十天内报组团单位和派员单位。培训团组回国半年至一年以后,组团单位要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成果及时报省外国专家局。严禁重派出、轻管理、轻成果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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