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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以“无名氏”公诉疑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00 新京报

  武汉一疑犯冒用他人名字被判刑10年,获释后作案又被抓

  本报讯 户籍地及住址明明都在湖北,说话却带着浓浓的北方口音,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用耳朵“辨”出一冒名窃贼。记者昨日获悉,江汉区检察院已对涉嫌盗窃罪的“丁停良”以“无名氏”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去年10月中旬,江汉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警方移送审查起诉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为丁停良。

  案卷中,关于丁停良的身份及犯罪前科的材料显示:他是麻城南湖石马槽村人,曾于1996年因抢劫罪被广州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检察官提讯丁停良时,听他说话的口音一点也不带麻城口音,却带着浓浓的北方味,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怀疑。

  随后,办案检察官与警方一起来到丁停良老家走访,见到了丁停良本人。办案人员再提讯犯罪嫌疑人时,他才作如实交代。原来,他于1972年出生于北方,自幼流落在外的他从没有过正式姓名。1996年,他以捡到的丁停良的身份证报了自己的身份,后广州某法院依此姓名对他作出了刑事判决。日前,江汉区检察院已对涉嫌盗窃罪的“丁停良”以“无名氏”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5日,广州某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予以了纠正。

  《长江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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