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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区将全面取消活禽销售和宰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2:2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文锦)为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力争2007年底西安市城区内全面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

  监管:严格检疫证明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逐步推行禽类标识制度,从2007年下半年起,全省严格做到活禽凭检疫证明和检疫标识上市交易,禽类产品凭检疫证明和检疫标识进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销售环节,严禁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交易。各级城管部门加强巡查,严禁在城区市场外经营活禽。

  防护:西安将全面取消市场销售

  从事活禽宰杀的人员应按照卫生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不得相互交叉。积极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在西安市先行试点,力争2007年底西安市城区内全面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2008年底西安市各郊县县政府所在地全面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并切实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新鲜、安全。

  应急: 一小时内上报

  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活禽经营市场发生禽只异常死亡或出现可疑临床症状时,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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