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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认定百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5:40 深圳特区报

  深圳将认定百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获认定企业将成为全市配置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对象

  【本报讯】(记者李舒瑜)为鼓励、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激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活力,我市在将全市10多万民营企业中,认定100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将成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配置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对象。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根据刚刚公布的《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较高市场占有率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我市将认定100家左右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涵盖电子信息、重点新兴产业、先进设备制造、优势传统业、服务等五大类产业,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名额最多,认定企业不超过40个。其他名额分配包括:重点新兴产业不超过15个,先进装备制造业不超过15个,优势传统产业不超过20个,服务业不超过10个。

  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认定,分单项条件认定和综合评分认定两种方式。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居所在行业的前20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营企业,直接依次认定为所在行业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一)中国电子百强、中国连锁百强。(二)拥有经认定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者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四)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专利优秀奖,或拥有基础性发明、原始性创新或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五)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六)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七)其他市政府认为特别优秀的企业。

  对符合上述规定之外的工业类民企,按销售收入分行业进行排名,并按市政府确定的各细分行业认定名额的2倍比例规定入围企业,对入围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排名依次认定为所在行业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同时,符合上述认定条件,且年销售额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超大型民营企业,作为民营领军骨干标杆企业,纳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体系,但不占用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既定100家名额。

  《办法》指出,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经认定的企业纳入“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实行动态、滚动管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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