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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连抢18的哥 四人团伙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7: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4名抢匪,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抢劫成都18名的哥(本报曾作报道)。此外,他们还疯狂盗窃车辆,涉案金额达26万余元。日前,成都市中院对这一出租车抢劫团伙公开宣判,第一被告人杨正荣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判获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三被告人也因同样的罪名,判获20年至15年不等的重刑。

  从去年2月起,这些人在成都市区内疯狂作案。他们专门在夜间以搭乘出租车为名,短短半个月内,疯狂作案18起,抢劫司机财物后逃跑。法院还查明,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期间,这伙人还在犍为县客运汽车站等地,多次盗车,共计价值26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持刀威胁、殴打他人,多次强行劫取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另外,他们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程兴林 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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