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患者家属获赔近3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1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17日电(记者张云龙)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医院非法采血造成多人感染艾滋病,一度引起社会关注。最近,此事又有新的进展,因感染艾滋病死亡的陈玉莲家属获得清水河县医院赔偿47万多元。

  1999年8月20日,清水河县农民陈玉莲因为宫外孕在清水河县医院进行手术,输血时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经医治无效于2004年8月25日死亡。随后,陈玉莲家属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清水河县医院给予赔偿。

  经过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依据内蒙古统计部门公布的2005年度内蒙古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数据,清水河县医院与陈玉莲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记者近日从清水河县政府了解到,这次赔偿为国家赔偿,清水河县政府出钱以县医院名义赔付。赔偿总额47万多元,在核减陈玉莲及家属已提前领取的各项生活费用及借款后,清水河县医院最终一次性赔付34万9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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