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在医院就诊期间死亡 家属索赔1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4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姜锵) 昨日上午,十余名男女在南山医院门口悬挂白色横幅,要求医院处罚一名医生。据悉,此前一名内蒙古高级工程师在南山医院就诊期间死亡,其家属与院方起医疗纠纷。

  据死者的妻子张莉萍介绍,死者张彬今年39岁,系内蒙古包头钢铁公司设备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今年元旦出差来深圳,顺带看望哥哥张彪。

  张彪称,1月1日晚,张彬突发脑出血,随即被送往蛇口医院。1月2日,张彬被转往南山医院脑血管科治疗,1月4日,家属在脑血管造影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张彬开始手术。据死者家属称,1月4日下午3时左右,当值医生提出停止手术,随后医院出现停电,张彬被送往ICU病房。1月5日下午7时,一名广州专家开始对张彬继续进行手术。1月6日中午12时30分,张彬被宣布死亡。

  张彬死亡之后,家属认为当值医生对患者手术存在轻率决定和主观消极态度,导致患者两次手术失败,进而认为医生对张彬的病情变化负有责任。随后,张彬在内蒙古的妻子以及多名亲戚朋友赶到深圳,与院方产生医疗纠纷。

  昨日,南山

医院黄书记对记者称,家属关于医疗过程的表述与事实有诸多出入,从医学上讲,脑出血患者死亡率比较高。不过他没有介绍有哪些出入和具体的医疗过程。

  黄书记证实,前日下午,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同情和慰问,南山医院院长杨佳勇向死者家属做出了承诺。这份书面材料上,杨院长称此事属于“非医疗事故,但有病人意外死亡的事件”。杨院长承诺,医院为表慰问之意支付家属5万元,此外报销家属来往机票,报销张彬的丧葬费。患者家属则表示,医院应该承担张彬6岁女儿抚养费、老人赡养费和家庭损失费共150万元。对此,黄书记表示,南山医院属于公立医院,如果赔偿150万元无疑会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没有任何人可以拍板,院方建议通过医学坚定鉴定责任,通过法律途径确定相关责任和赔偿。

  “当事人闹事肯定是不对的,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昨日下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全律师认为,解决这一医疗纠纷的关键是要专业机构鉴定院方是否在张彬的死亡中负责,死者家属可以向卫生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一旦确定位医疗事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应该按照承担责任的标准来认定赔偿数额。(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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