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贩毒近800公斤 头号被通缉毒枭韩永万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1: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8日电据都市时报报道,曾被云南警方列为头号通缉要犯、被公安部列为头号毒枭、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的“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今天(18日)上午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到公审,大毒枭韩永万及另外两名毒贩段必武、韩啟繁将被指控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现年37岁的韩永万是云南省陇川县人,他长年混迹在“金三角”地区从事毒品交易,曾多次组织大宗毒品贩卖到中国内地,是“金三角”地区屈指可数的大毒枭。曾被云南警方列为头号通缉要犯,中国公安部也将他列为头号毒枭,发出了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通缉。

  韩永万17岁时只身一人来到缅甸,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贩卖毒品生意,他在缅甸做的第一笔毒品生意竟然是多达1吨的鸦片。此后十余年间,他名声大震,成为缅北“金三角”地区贩毒网络的核心和枭首。

  直到去年8月,云南警方截获一条重要情报,大毒枭韩永万雇佣了缅北地区一个叫“老黑”的贩毒头目,准备将一大批毒品从缅甸的邦康武装押送到几百公里外的大其力进行贩卖。

  警方认为,这次转运毒品的行动是抓捕大毒枭韩永万的最佳时机。于是,中、缅、老、泰四国禁毒部门联手织就了一张抓捕韩永万的大网,亡命天涯的大毒枭韩永万与其同伙们终于落网。

  昆明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1年2月初至2005年9月,以韩永万为首的贩毒团伙贩卖毒品海洛因近800公斤。检察机关认为,韩永万、段必武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韩啟繁非法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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