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瞒子宫摘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4:2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一对新婚夫妇共同生活后,因妻子隐瞒已摘除子宫不能生育的实情,丈夫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日前,经南汇区法院调解,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04年6月,施先生与邱小姐经人介绍认识,双方均感满意,感情迅速升温,同年10月就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5年1月2日,两人举办结婚仪式后,开始共同生活。然而,邱小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未见怀孕的迹象。当施先生的父母催促他们快生孩子时,邱小姐一直以生孩子还早为借口搪塞。2006年9月的一天,施先生的母亲一定要小夫妻俩去医院看病,邱小姐情急之中,才说出了自己在19岁那年已摘除子宫,不可能再生育的实情。施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随即提出离婚,但邱小姐不同意。两人开始分居。

  2006年10月,施以结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彼此不甚了解,现因此事原因,与邱小姐的感情已彻底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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