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贩卖假烟团伙落入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6:12 北方经济报

  贾旺(化名)栽了!2006年5月,因贩运假烟不惜铤而走险的贾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呼和浩特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经呼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6年12月21日,呼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旺提起公诉。

  受暴利的驱使,贩运假烟一度使不法分子趋之若鹜。与大多数贩运假烟案一样,贾旺贩运假烟案也有一个销售链。除贾旺外,与梅香(化名,女)、利平(化名)二人或三人结伙,或单独伙同他人作案,非法贩运假烟。贾旺伙同他人非法经营香烟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梅香、利平伙同他人非法经营香烟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

  贾旺、梅香、利平等人无视法律贩运假烟自酿苦果,他们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落入法网

  现年58岁的贾旺,家住山西省原平市某乡,与梅香是同乡。57岁的梅香从山西省原平市的一个穷乡僻壤来到呼市后,在呼市旧城开了一家叫“时利和”的烟酒门市部。而正是这个烟酒门市部,成为了这个贩运假烟团伙销售假烟的场所。

  2006年5月20日夜间,贾旺、梅香等人运送假冒香烟行至呼市新城区罗家营

高速公路路口时,被呼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当场扣押美登牌、桂花牌假冒香烟21件,总计1100条。

  贾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贩运自己卖,怎么这么快就走漏风声了呢?原来,在这之前,早有人举报说:“时利和”烟酒门市部出售大量低档假冒伪劣香烟,品种多是市场上较好卖的桂花、美登、白沙等。呼市烟草专卖局得知线索后,几次去“时利和”烟酒门市部以顾客身份购买上述几个牌子的香烟以便查证,但由于梅香、贾旺等人早有准备,稽查人员几次去了都没有获取物证。

  自作聪明的贾旺、梅香等人当然不知其中实情,他们仍旧我行我素,干着贩运买卖假烟的勾当。同伙利平年纪虽然小,但点子多,他曾出主意说,穿着讲究的生人和常去店里买烟的熟人就卖给“真货”,反之就出“假货”,总之在出“假货”时要察言观色,不能因小失大。

  其实,烟草专卖局在接到购买到假烟的顾客的投诉后,在“时利和”门市部里找不到假烟,就设法在外围寻找供货渠道。2006年上半年,烟草专卖局终于获悉,“时利和”的假烟是运销一条龙,经营手段十分隐蔽。当时获得的一条最具价值的线索是:这个贩运假烟团伙常常在夜间从外地往回贩运假烟,有时从火车站往回拉,有时是雇车直接到外地长途贩运。于是,巧妙布控,于2006年5月20日将这个贩运假烟团伙人赃并获。

  贾旺、梅香、利平非法运输香烟落网后,有关人员连夜突审。经过几番审讯和较量,三人供认:在利平的老家卓子山市旗下营镇还存一批假冒香烟,这次拉运的香烟就是从旗下营镇装的车。

  2006年5月21日,呼市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员在贾旺等人的指认下,来到卓资山旗下营镇复兴乡围子村、呼市新城区机场路鸿德学校住宅区、呼市新华大街三和宾馆的凉房等地,共查获各种品牌假冒香烟5722条。

  自食其果

  贾旺、梅香、利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于2006年8月24日向呼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9月22日呼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转至新城区检察院。新城区检察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同年10月22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年11月22日,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呼市新城区检察院认为,贾旺、梅香、利平结伙或伙同他人非法经营香烟,案值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犯罪嫌疑人贾旺拘押于看守所,梅香、利平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等待他们的将是自己酿制的苦果。 (记者 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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