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内障政府来出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7:55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让眼睛重见光明。”昨日,我市出台《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明确表示我市将充分整合一切可利用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就近、就便的原则,保障贫困的白内障患者也能够得到及时治疗,重见光明。根据这一方案,今后,我市享受低保的白内障患者将得到免费手术重见光明。

  据了解,我市30万残疾人中,视力残疾的有4万多人。自1998年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以来,全市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6856例,脱盲率达到98%,脱残率90%以上,人工晶体植入率95%。其中,为2537例特困残疾人及70岁以上的老年白内障患者全部免除了手术医疗费用。今后,我市特困的白内障患者将得到免费手术,低收入患者也将减免费用。其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白内障患者每例手术费用800元,由残联提供一枚人工晶体,所需费用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自负部分市及区(市)财政各承担50%。而低收入家庭患者每例手术费1200元,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自负部分,由患者个人、市及区(市)财政各负担三分之一。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凭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到街道(镇)残联领取、填写《青岛市白内障复明优惠手术审批表》,经逐级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批。患者持区市残联出据的《青岛市白内障患者优惠手术通知书》,到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手术费用由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报销后,再到残联部门办理医疗费补助。 (仇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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