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玉华在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透露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40 大连晚报

  

娄玉华在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透露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图)
本报讯 昨天,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娄玉华在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检察院工作报告。她透露,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129件153人,其中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8件11人,要案15件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19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的反腐败工作重点查办了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卫生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3件38人;查办在主城区改造、新市区扩建中土地出让、动迁确权等环节的犯罪案件14件21人;查办重大项目招投标、原材料采购等环节的犯罪案件43件46人;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土地征用、补偿等环节犯罪案件14件24人。重点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16件17人;查办司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减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案件11件11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案件6件7人。介入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大连西部通道、三十里堡工业园区等35个软贷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参与对101个建设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专项预防力度。强化个案预防,对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出预防犯罪检察建议81份。

  另外,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682件5167人,提起公诉4543件6521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45人,起诉88人。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侵犯农民利益犯罪、侵害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批捕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2871人,起诉3195人;在办案中,既注重有罪证据的审查,又注重无罪证据的收集和非法证据的排除,立案复查刑事申诉12件,对6件刑事赔偿请求案件作出赔偿决定。向7978名刑事案件被害方当事人告知权利,对涉及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移送附带民事诉讼2401件,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85件次,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在5个街道开展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加大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8件,侦查机关已立案87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漏捕、漏诉的,追捕60人,追诉166人。对应当认定犯罪事实而遗漏的,追加犯罪事实140节。不批捕142人,不起诉74人。通过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73份,纠正程序违法59件,保证刑事诉讼依法进行。

  开展了监外罪犯刑罚执行监督专项治理,发现并纠正脱漏管罪犯64人,监督收监执行3人;加强对监管活动的日常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66件;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立案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机关在侦查、批捕和公诉环节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了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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