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安打死小偷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46 新京报

  检方认为,打人者法制观念淡薄应追究刑责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吴彬)年仅21岁的王某在工地偷窃时被发现,遭到5名保安员围殴致死。朝阳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5名保安提起公诉。朝阳法院昨日正式受理此案。

  检方公诉称,5名被告人于龙、高连龙、吴德超、陈瑞海、小东(化名)均是某安全防范技术服务中心的保安员。

  去年4月2日零时许,5人在朝阳区幸福二村某综合楼工地巡逻时,发现21岁的外来人员王某正在偷窃钢板,于龙等人在工地南门外将王某堵住,用砖头、橡胶棍、安全帽等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颅脑重度损伤死亡。

  当日,5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认为,5人法制观念淡薄,造成1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小东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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