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亲热叫她“阿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3 重庆晚报

  “以后娶媳妇一定要请左阿姨。”一起抢劫案宣判后,被告、16岁的发仔(化名)的姑姑对他说。发仔腼腆地点头表示应答。在一旁的法官左文芳听了心头也是乐滋滋的。

  发仔自幼丧父,妈妈改嫁,12岁时,相依为命的婆婆爷爷相继去世,姑姑从此接过抚养重担。发仔依靠社会资助完成初中学业后,来到垫江县城打工。2004年,他被人拉去合伙抢出租车,被左文芳所在的垫江县法院判刑3年,缓刑5年。那年,他才16岁。

  庭审时,左文芳特意找到发仔的姑姑,一起对发仔进行帮助教育。发仔听了她的一番话后,与姑姑抱头痛哭,并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后来,发仔坚持每月给她写信,并直呼阿姨。“连老板开了多少工资都要讲。”左文芳笑着说。

  2005年春节,发仔在信中请求她:自己认了妈妈,但姑姑却因此不理他了,请她帮忙劝一下。左法官随后找到发仔的姑姑,劝她说:毕竟血浓于水,发仔的妈妈虽抛弃他,但却有生育之恩。

  当她第二次找上门时,发仔的姑姑想通了。她说:“没想到你们工作做得比孩子的亲人还细。”

  左文芳认为,法官的点滴关爱都能引导迷失了方向的孩子走上正道,如果不及时引导,未成年犯极可能重新犯罪。

  记者罗彬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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