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合同登记无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4 重庆晚报

  大足县丁家坡统建房2栋3单元2-2柳欣:我前年在大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已付了80%的房款,但开发商至今也没有将购房合同进行登记。请问: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是否要求房款全部交清后才能登记?

  主持律师沈仁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出卖人应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不以房款是否付清为条件。如果没有办理合同登记,就不能够对抗其他已办理合同登记的购房人,将为开发商一房多卖制造可乘之机。您现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办理登记,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电话63820315。(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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