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上厕所摔伤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5 重庆晚报

  本报讯 本想尽尽孝心,陪同七旬老父旅游,谁知父亲在酒店卫生间摔伤,如今昏迷不醒。昨日,伤心的曹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并称如果酒店方仍不赔偿,将把酒店告上法庭。

  曹先生介绍,他平时工作比较忙,没有多少时间陪父亲。今年元旦节期间,他专门把父亲带到武隆仙女山旅游。元旦节当天,曹先生和父亲入住武隆县江口镇芙蓉江大酒店8209号房。次日早上7点多,曹父起床上厕所时跌倒,当时痛苦不堪,站不起来。

  在酒店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曹先生立即把父亲送到武隆县江口镇卫生院检查,后送到一家大医院。经诊断,老人的腰3—5椎体变扁,右股骨颈骨折等。

  1月3日,曹先生与组团的旅行社和芙蓉江大酒店,就老人摔伤一事出具了书面的情况确认书,三方均签字盖章。

  “酒店方虽然承认此事,但赔偿却迟迟没有结果。”曹先生说,他有证据证明是酒店卫生间太滑导致父亲摔伤——出事当天,他用相机拍摄现场。卫生间没有防滑警示标志,也没有防滑垫,地板采用的也不是防滑材料。

  1月12日,曹先生的父亲病情恶化,并呈昏迷状。花去近10万元后,他们只得把老人送回四川合江老家。“目前父亲病情严重,令人揪心。”曹先生说。

  昨日,记者试图与芙蓉江大酒店负责人杜女士联系,但对方表示手机没电,没说几句就关机,其手机随后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酒店总台也表示找不到杜女士。武隆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老人摔伤事件。

  本报新闻律师团陈艇律师说,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如果酒店卫生间确实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滑垫,就应该承担赔偿相应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直接起诉酒店,要求赔偿。

  记者易守华实习生任雪萍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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