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行凶连劫3车 判他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手枪抵头,别克车司机中弹身亡;持枪劫持两辆汽车,一路逃到五桂桥汽车站,再次持枪劫持大客车,与警方对峙,后缴枪投降……去年6月4日上午10时,在本市一环路和五桂桥汽车站,上演了这样一起警匪对峙场面(本报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市中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市区枪击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劫持汽车罪3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宋建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宋建忠当庭表示要上诉。

  吸食毒品生幻觉 逃生却杀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建忠是自贡人,今年35岁,一直没有正当职业。来到成都后,他长期吸食海洛因、麻古等毒品。吸食麻古大约半年时,他总觉得有人想追杀他,而且怀疑有人监视跟踪自己。为确保“安全”,去年5月份,他在一个朋友手中购买了两支枪,随身携带。

  同年6月4日上午10时,宋建忠在女友邓某暂住地吸食麻古后,又怀疑有人对他监视跟踪,就带着两把枪,想回自贡躲藏。随后,他找到朋友洪某,让他开车送自己。宋建忠和女友坐上了洪某的银灰色别克车,途中,洪某作为朋友好言相劝,但没说几句,宋建忠就与他争执起来。当车开到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味道江湖”火锅店门口时,宋建忠恼羞成怒,要求停车,并掏出枪抵着洪某的脑袋。洪某见状,一边靠边停车,一边转身夺宋建忠手中的枪。车还没停稳,宋建忠连续两枪击中洪某头部,洪当场死亡。

  自首赔钱 法院从轻判死缓

  “我开枪把人打着了,你送我到双楠,我不为难你。”宋建忠拦下一辆现代汽车,用枪威胁车主。后宋建忠和女友坐上这辆车,一路开往双楠。下车后,宋的女友不见了踪影。这时,宋建忠又劫持了一辆出租车,威胁司机将他带到五桂桥汽车客运中心。

  到了汽车站,宋建忠掏出枪,又劫持了一辆大巴。这时,警方已将现场重重包围。与警方僵持了一段时间后,宋建忠向车上被劫持的人员表示要投案自首。此后,他将枪扔出窗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宋建忠的家属同意代他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种损失共计15万元,其中已支付5万,余款10万元按照双方协议支付。

  法院认为,宋建忠的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他在被追捕过程中,准备投案并主动丢弃所持的枪支,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而且,案发后,宋建忠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被害人的家属也已谅解,所以,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程兴媛 本报记者 杜雯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