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索赔 游乐园反诉要求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赵倩) 2005年7月18日,14岁的资阳少年张建第一次到成都游乐园坐翻滚列车,颈部脊髓突然严重损伤,在医院里一躺就是半年。经鉴定,张建属于七级伤残。他向成华区法院起诉,向成都市游乐园管理处索赔7.9万余元(本报曾作报道)。近日,成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张建的代理律师李富强说,时隔一年半,张建如今脖子完全不能转动,学习、生活无法自理。医生说,他以后很难有机会康复。张建买票到游乐园坐翻滚列车,游乐园应保障张建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且游乐园没有尽到相应的警示和告知义务,应当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成都市游乐园管理处在反诉状中称,检测部门专门对游乐园的翻滚列车做过检测,证明设备符合国家使用条件。此外,游乐园在入口处设立了警示牌,写明颈椎病及先天性疾病患者请勿乘坐。张建在医院检查时,医生发现他先天性齿骨发育不良。因此,他自己也有过错,应承担部分医疗费。张建受伤后,游乐园先后支付了10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张建治疗花了9万余元,剩下的1.1万余元应当返还游乐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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