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广西总队加强官兵驾驶地方车辆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6:4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武警广西总队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官兵驾驶机动车辆管理,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总队机关上下班时间出入营门的官兵着装整齐,秩序井然,驾驶地方牌照机动车辆的干部主动向纠察人员出示“三证”。

  为规范部队官兵驾驶地方车辆,减少车辆事故,维护社会和部队内部稳定,确保官兵生命安全,防止官兵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出现违规违纪、有损部队形象的事情发生,武警广西总队结合总队实际,及时制定了《武警广西总队官兵购置、驾驶地方机动车辆管理措施》,明确规定了官兵购置和驾驶地方车辆的批准权限。干部购置地方机动车辆的,必须由业务部门认真查验所购车辆“三证”是否齐全并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官批准后方能购车。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私自购置机动车辆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视情给予纪律处分。总队要求,驾驶地方机动车辆的干部,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准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不准驾驶地方机动车辆执行公务,驾驶地方机动车辆外出时应当着便服。总队还把拥有自购车辆的干部纳入部队驾驶员安全教育整顿之列,利用部队驾驶员培训等时机对这些干部进行强化训练和考核,既提高其驾驶技术,又增强其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延伸管理触手,总队与地方交警等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建立起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干部驾驶自购车辆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损害部队形象等情况;总队还邀请干部家属作为监督员,监督和提醒干部不要违规驾驶自购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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