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夺人命 恶徒李扬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7:1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艾卿 通讯员汪四虎 杨秋萍

  前日,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持刀杀死恋人的罪犯李扬,执行死刑。

  2004年,李扬与大学女生黄某确立恋爱关系。黄某毕业后分配到宜昌某单位工作,后两人同居。2006年6月黄某提出与李断绝恋爱关系。6月25日晚,李扬来到黄某单身宿舍找到黄,两人谈话不欢而散,李扬顿起杀人之心。次日凌晨零时许,李扬趁黄某不备,用左手捂住黄的嘴,右手从裤袋内掏出刮面刀,将黄某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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