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处罚欠薪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7: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18日讯 (记者古月)今天上午,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海南新华黎明幕墙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告知将对其处以所拖欠农民工工资104485元的一倍罚款,但送达时遭到该单位律师拒绝签收。

  该公司拖欠朱兆友等63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04485元,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先后几次下达通知书、告知书和处罚书,要求其按照法律程序,核实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是该公司置之不理,又拒不改正,在这种情况下,省劳动监察部门根据有关法规,确认了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合计104485元,并向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1月15日前,执行农民工工资或以书面形式答复,直到今天该公司还是没有答复,在这种情况下,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根据《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决定向该公司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处以所拖欠农民工工资104485元一倍的罚款,共计2089705元。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执法人员表示,公司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劳动部门将按照法律程序走完各项手续后,申请法院对该公司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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