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增加抚养费清华学子告生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0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幼时父母离异,他随母亲生活,去年7月,16岁的他考上清华大学。然而这名少年却为学习和生活费用而烦恼。前不久,他一纸诉状将生父告上南京鼓楼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昨天,经过少年庭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

  去年6月,16岁的王强以685的高分被清华大学录取。然而王强1岁多时就遭遇了父母离异,成为一个缺少父爱的孩子。父母离异时约定,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进入清华读书后,生活及学习费用增加,母亲感到力不从心,为此王强曾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但由于双方在增加数额上难以达成一致,父子矛盾加大。去年12月25日,王强一纸诉状将生父告上了鼓楼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大学毕业。

  庭审中,王强生父认为自己已再婚,身边有一个6岁的孩子,现任妻子没有工作,经济上并不宽裕,他同意适当增加原告的抚养费,但仅同意抚养原告到18周岁止。主审法官用法理和情理,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均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不仅同意将抚养费增加到每月800元,而且同意此协定一直延续到原告大学毕业。???????? (李自庆 杨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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