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村改居”养老人员养老保障生活费提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15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文慧、通讯员武劳宣)昨从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决定调整“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由村民改为居民的养老人员生活费,由现行的242元/月提高到272.8元/月,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武汉市自2004年9月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以来,已有2万余名“村改居”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3000余名“村改居”养老人员参加社会保障。这部分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后执行同城镇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政策。“村改居”养老人员生活费按武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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