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留下一间48平米房子 为争遗产兄妹五人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3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雷小琴

  兄弟姐妹5人为了争母亲留下一间48平米大的房子,多次闹上了法庭。昨日,二哥二东再次向记者出示了母亲大福留下的两份遗嘱,称自己是房子的唯一继承人,而大姐大欣、三弟三东、四妹四欣、五弟五东却认为善良公正的母亲不会将房子独留给二哥。

  为了埌西村的一间房子,几年来,姐弟5人已闹得形同陌路。回想起过去困难时期互帮互助的情景,三东感慨万千地对二东说:“不管法院将母亲的遗产判给谁,我也愿意放弃继承权。”三东的一句话,让主张法庭上见的二东低下了头,毕竟兄弟之情如手足啊!

  四姐弟争一间房

  母亲大福是青秀区埌西村人。1993年,政府拆迁了母亲在埌西的房屋,并建了一间占地48平方米的回建房作为补偿。早在1996年,二东就产生了卖房的打算,并四处物色买主。

  2000年5月,大福去世后,回建房仍未确权。急着卖房的二东找来了四姐弟,希望他们按照母亲的遗嘱所述,同意回建房的转让事宜。当时,仅有三东写下了自动放弃继承母亲遗留的房产的字样,其他三姐弟则坚决不同意。卖房之事只能放在一边。

  遗嘱里面有疑团

  两份遗嘱是不是代表大福的真实意愿?记者看到遗嘱分别为一份代书遗嘱、一份打印的遗嘱。代书遗嘱由村里的一名村民代笔书写,连口述人大福的名字也是由代笔人代签,二东辩称大福不识字,因此只能由代笔人代签。可是,有族人、埌西小学的退休教师作证,大福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可以认字、签名,并且喜爱看书读报。对于写遗嘱这么重要的事,大福不会不亲自签名。

  据代书人称,打印的遗嘱是他根据大福的意思整理而成,打印的遗嘱下方的手印是不是大福的右手拇指所按,代书人与遗嘱见证人均未看到。

  加上,2000年5月,母亲去世时,二东未出示遗嘱,直到上庭后,二东才出示母亲大福于1993年10月19日立的遗嘱,这让四姐弟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兄弟姐妹相煎何苦

  持续多年的遗产纠纷让五姐弟心力交瘁,昨日上午,在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庭内,二东的代理律师在最后陈词时说:“遗产的价值不过十几万元,我认为没有必要继续打官司,毕竟大家都是同胞兄弟,所以我建议庭外和解。”律师的一句话让一直处于箭拔弩张的法庭气氛有所缓和。

  三东饱含深情地说:“当年我和二东掉进小煤窑时,是二东拼死呼救,我们兄弟俩才获得新生。上世纪70年代初,二东在田东有难时,也是我东拼西凑了500元钱帮助二东。之后,二东也曾帮助我调换工作。困难时期,我们五姐弟相亲相爱、互帮互助,二东家经济条件好一些,我们常常去他家吃饭,一家人开开心心。现在大家有一点钱了,也有了各自的房子,二东却为母亲遗留下的48平方米回建房把我们告上法庭。不管法院将回建房的归属权分配给谁,如何分割,我也不会要一份。我只希望一家人还是能和和睦睦过日子。今后,我仍叫二东叫作大哥。”此时,二东不停地抖动着双腿,双手抱在胸前,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二东排行老二,在兄弟中属于长兄,过去对母亲的照顾也较多。四姐弟为免于再次上庭,曾写过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列明只要二东给四姐弟7万元的补偿金,二东即可拥有母亲的遗产。但二东坚持要四姐弟承认在1993年10月4日家庭会议上,母亲曾说明房产仅留给二东,并称有堂嫂在场。

  昨日,堂嫂出庭作证,表示没有出席过二东家的任何家庭会议,也没有听大福说过房产留给谁的话。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两份遗嘱的真实性,由于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且二东无法证实遗嘱上的指纹是大福本人的。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