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关键―――现场的迹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2:2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文天心

  如今,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越来越多地依靠刑事科技手段揭露和证实犯罪,刑事科技工作已经成为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源,对侦查破案能力强弱和打击水平高低的影响越来越大。

  2001年以来,我省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勘查现场、检验鉴定和直接破案数逐年递增。直接破案数由881起增加到5377起,提高了5.1倍。以上这一组数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刑事科技在为破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侦破恶性案件需要技术支持

  据了解,我省命案发案总量一直排在全国的前6位,重大恶性案件频发,“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始终居高不下。另外,经侦、治安、交通等部门所管辖的案件对刑事科技部门技术支持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大。

  当前,犯罪手段日趋暴力化、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智能化,犯罪分子借助现代化手段进行犯罪的比例越来越大,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造成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的困难就越来越多,发现、提取、利用痕迹物证的难度也大大超过从前。面对日趋复杂的犯罪形势,刑事科技工作面临新的考验。

  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以及法院庭审制度的改革,对办案程序和诉讼证据的规定越来越细致、要求越来越严格。刑事科技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甚至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命运。在办理行政和民事案件中,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是非曲直,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面对越来越重的任务,面对越来越大的责任和越来越高的要求,我省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省的公安机关中有些地方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滞后。

  全省相当一部分基层刑事科学技术部门的技术水平低,设备老化落后,更谈不上尖端检验设备。技术水平能力不高的问题仍旧存在,许多有条件而且应当勘查的案件现场没有勘查,现场勘查率仅达到刑事案件数的30%%左右。有时即使勘查了,也不细致,从现场拿不到有价值的东西,特别是在微量物证和生物检材主发现和提取上更是欠缺。

  刑事科学技术有了硬指标

  大力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建设,提高刑事科学技术水平,已成当务之急。

  省公安厅已提出,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应服务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应服务于各警种。不论是现场勘查还是检验鉴定,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非刑事案件,都应该主动服务。以案为令,快速反应。

  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的第一道工序,现场勘查的水平直接影响到侦查破案和办案质量。省公安厅要求,自今年起,杀人、爆炸、放火、强奸、绑架、投毒、破坏、伤害致死、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这10类案件必须做到每案必勘,勘查率要达到100%%,到2009年要努力实现所有刑事案件现场都要勘查。要保证勘查质量,不论大案、小案都要进行细致地勘查,做到凡勘必细。勘查结束后,技术部门要提出具体分析意见,制作分析意见书,由侦查部门的指挥员签字确认后勘查工作方可结束。

  刑事科学技术是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基础。每一起案件,从现场勘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提请诉讼直到法院审判,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刑事科学技术的支持。刑事科学技术要为案件的侦查判定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途径,要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力的证据,在审判阶段还要出庭作证,支持公诉。在哪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影响整个案件的侦破,影响案件诉讼。可以说,刑事科学技术是一盏灯,映照着案件侦破、诉讼的前程。在犯罪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前,刑事技术民警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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