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文书帮助打赢离婚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5: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 夫妻吵架离婚,妻子起诉到法院,法庭上,丈夫矢口否认妻子所说的“裂痕”,不同意离婚。法官按照程序调查证据,这时候,妻子拿出一份社区人民调解员签名的调解书。市北法院根据调解书一审判决离婚。法官介绍,法律认可人民调解员作出的调解协议,他们的作用不容忽视。

  程女士和丈夫婚后经常吵架,程女士提出离婚,但丈夫并不同意,而执意要求和好。在社区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丈夫与妻子达成协议,表示如果再打老婆,就听凭妻子处置,离不离婚全由妻子说了算。几个月后,丈夫食言了,当他再一次抬手打老婆时,程女士再次要求离婚。丈夫完全推翻了从前的说法,他说自己夫妻关系和睦,根本没有矛盾。程女士一气之下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见到人民调解员作出的调解书,法院省略庭前调解过程,直接开庭审理。除了那份调解书,程女士再无证据,被打的时候没有第三人见证,也没有报警,就在她无法回答丈夫质问的时候,调解书起了作用。法官根据调解书的内容认定,程女士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修复的可能较小,一审判决夫妻离婚。

  “人民调解员做的调解协议就相当于一份法律认可的合同,它记录了双方的调解意见,可以被法庭直接采纳。”法官表示,市民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得到更方便快捷的法律帮助。

  (赵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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