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歌赛选手状告评委 称其复赛成绩被调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01:1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去年参加了CCTV第十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歌手阿姊妹,昨日将评委甲丁和卞留念告上法庭。阿姊妹称,因被暗箱操作,她复赛第一名的成绩与其他歌手调换,甲丁和卞留念以欺骗的方式让其签字确认。随后还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侵犯了其名誉权。海淀法院昨日受理此案。

  排名第一未进决赛

  阿姊妹真名李文红,其起诉称,在去年的CCTV第十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中其号码为39号,复赛前在公证处和大赛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她和178号选手调换了演唱顺序。

  2006年4月29日,经公证处公证,39号阿姊妹排名第一而进入决赛。

  阿姊妹说,就在她满心欢喜地通知家人、老师、朋友时,2006年5月6日,组委会突然通知她,说因序号问题她的成绩与178号颠倒了,进入决赛的是178号,而她则被淘汰了。“甲丁解释说,评委打分只对号不对人,我信以为真了,无奈又气愤之下在一份决定书上签了字。”随后,阿姊妹了解到,评委打分的记录表上有参赛歌手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不是只对参赛号打分,这种错误不可能出现。即使出现,也不应该在8天后才予以更正。

  评委“出错”张冠李戴

  去年7月,青歌赛组委会公布了由178号代替阿姊妹参加决赛的决定,称两位选手的顺序予以调换后,7位评委有6位评委在打分表格上做了更正,而有一位评委没更改,公证员恰恰又以那位没有做更改的评委的打分表做了登记分数的依据,因此将两位选手的得分张冠李戴。

  阿姊妹说,甲丁和卞留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承认,那位“犯错”评委是卞留念,但卞没有就此解释清楚。甲丁更是在媒体上表示,阿姊妹在演唱方面基本功不行,她唱歌令其感觉痛苦等。

  阿姊妹认为,这些言论都构成了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公开道歉。

  甲丁此前在接受采访时称这件事完全是阿姊妹在炒作。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417,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