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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大肉类检疫监督力度 保障肉类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0:2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天津1月22日消息(记者刘志刚 赵凯)近期,肉类质量安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确保上市肉类产品质量,使城乡居民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按照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的安排部署,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加大肉类检疫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对各环节肉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

  一、全面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严把源头关。在畜禽饲养环节,全面加大产地检疫岗位责任制落实力度,强化检疫报检和临栏检疫措施,确保出栏的每一头(只)畜禽都由检疫人员严格规范地实施产地检疫,使上市畜禽的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在畜禽屠宰环节,加强派驻屠宰厂(场)检疫(监督)人员力量,全面落实同步检疫、规范施检要求,严把畜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及检疫出证关,确保做到对屠宰的畜禽头头检疫、只只检验,畜禽屠宰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对检疫出的病死畜禽,监督畜货主严格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无害化处理“的总要求进行处理。

  二、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大检查活动。自12月份以来,天津市及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大检查。一是组织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场、超市、冷库、宾馆、饭店经营肉类检疫持证情况,查处和打击逃避检疫、经营销售未经检疫肉类不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经营销售病死畜禽及肉类专项行动。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联合有关部门对区县废品收购场所、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排查,严厉查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肉类非法活动,并安排部署在运输环节进行蹲堵、夜查,打击收购、贩运病死畜禽及肉类不法分子。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非法活动,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整顿。连日来,天津市及区县共计检查市场、超市120个,肉类经营摊位760个,宾馆、饭店80多家,冷库8座,涉及检查肉类1万余吨;拉网排查废品收购点300余处。

  三、强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严防不合格肉类进市。认真落实外埠畜禽及畜禽产品经指定通道检查消毒后进市管理制度,天津市12个公路防疫检查站的80多名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昼夜上岗值班,对进市畜禽及畜禽产品严格实施查证验物及防疫消毒,保障进市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1月份以来,公路检查站查获和无害化处理违法经营肉类10吨,检疫不合格生猪170余头。

  围绕保障节日期间,让天津市民吃肉放心安全,天津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经营销售病死动物及肉类专项执法行动。

  1、深入开展肉类市场检疫监督执法大检查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对辖区内的肉类加工单位、市场、超市及宾馆、饭店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肉类的来源渠道、检疫证明(标志)、卫生质量状况以及进货销售记录,规范整顿其经营加工销售肉类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经营加工销售病死肉类、未经检疫肉类等非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查找源头,依法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检疫专项检查整顿活动。要组织力量对全市3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一次全面、集中和彻底的检查。重点检查生猪货源渠道、产地检疫持证情况,有无屠宰加工和销售病猪、死猪行为;检查检疫人员是否按时到岗现场实施检疫,检查出厂上市猪肉的检疫持证情况以及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等记录。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有收购、屠宰病死猪的,要依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从严从重查处,予以严厉打击。

  3、继续加大对收购、贩运、加工和销售病死动物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津牧医[2007]8号、津兽卫监[2007]1号文件精神,联合有关方面加大对动物饲养密集区域、环城四区废品收购点等场所的检查力度,采取必要的密查暗访措施,摸清情况,拔除收购病死动物的黑窝点;要组织力量开展夜间上路巡回执法检查,查堵收购贩运病死动物车辆。同时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管,监督落实“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做好对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生产经营“注水肉”非法活动,维护肉类市场良好秩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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