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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陈金豹涉黑组织覆灭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8:18 荆楚网-湖北日报

  以陈金豹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在武汉市洪山区余家头一带作恶一时。昨日,团伙中包括“黑老大”陈金豹在内的1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故意杀人等“八宗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纠合“牢友”建组织

  2002年8月,时年30岁的陈金豹刑满释放后(曾因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两度被判刑),纠合舒某(另案处理)等4人,以其成立的“昌顺搬运队”为掩护,大肆实施敲诈勒索。

  2004年初至2005年底,陈金豹又以经营赌场为依托,吸纳了被告人余永强、汪海林及谭某(另案处理)等8人加入其组织,并通过其“牢友”刘应平,先后“豢养”和纠集了10余人充当其赌场“钉子”及保镖。

  “黑吃黑”强收保护费

  2002年8月以后,陈金豹赶走在余家头一带家具市场收取“保护费”的“老大”陈某等人,对这一带家具市场搬运队以“管理费”为名收取保护费,“征收”包括和平大世界、南方家具城、南方家具批发市场、金鑫家具城等4个家具城内8个搬运队的“保护费”,共敲诈勒索人民币11万余元。

  一家具市场保安部慑于陈金豹的淫威,被迫向其“转交”搬运“管理费”。即使在2005年底陈金豹被羁押后,仍有搬运队负责人按时到陈金豹家交纳次年“管理费”。

  开赌场非法获利

  2004年初到2005年10月,陈金豹团伙相继在余家头一带开设5处赌场,聚众赌博,共非法获利达人民币80余万元。

  各赌场均用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招揽赌徒参赌,赌场则以“公宝”、“熟人”等方式非法获利。

  赌场负责人每次聚赌前到陈金豹住所领取赌本、赌具;聚赌期间负责人随时向陈报告输赢情况,陈则根据情况调派人手在赌场内当“皇帝”摇骰子;散场后负责人用非法赢利所得代陈向赌场“荷官”、“钉子”等人发放“工资”,并将赌本及其余的非法赢利所得交给陈金豹。

  组织成员持枪杀人

  2005年11月8日,陈金豹开设的联盟路罗家桥赌场被当地“孝感帮”势力打砸,两“骨干”及多名“钉子”均被砍伤。陈金豹一伙认为,某歌厅业主郭某为该事件幕后主谋,遂决心报复。

  同年11月11日深夜,陈金豹指派谭某将两支猎枪分发给打手徐峰、冯世汉。

  次日凌晨1时许,在获知郭某行踪后,徐峰、冯世汉等人赶到“音乐王”歌厅门口,冯首先持猎枪向郭某腿部开枪,未能正常击发。徐见状,上前向郭某的左腰部开了一枪,郭某当即中枪而亡。

  2003年11月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暴力犯罪,共致2人死亡、1人重伤。

  2005年12月,随着陈金豹在宾馆被抓,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顿时坍塌,团伙成员悉数归案。

  等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张真真通讯员武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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