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丈夫与同村寡妇有染 拿醋酸泼人毁容(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1:30 国际在线

  据张华介绍,凌某对她的“误会”从2005年初就开始了。那时候,凌某的丈夫老唐是一个包工头,主要在附近搞建筑施工。2005年3月份,为了挣一些钱补贴家用,张华便去老唐的建筑工地帮忙打工。主要干一些搬砖、拉水泥之类的活。张华在工地干了8个月左右,便不再去了。“我每天都是早上去干活,晚上就回家,从来没有在外面过夜。我和老唐根本就没有任何私情。”张华还告诉记者,凌某曾经找过她,不让她再去跟着老唐做工。从2006年开始,张华便去琼海、定安等地帮人种菠萝,一年多来,她没有和老唐有什么联系,但还是被凌某怀疑。

  行凶者家属:

  为什么不找别人只找她

  针对张华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凌某的家中了解情况。但是凌某和老唐均不在家中,只有其儿子、儿媳在家。其儿子告诉记者,他无法找到母亲凌某,他向记者提供了老唐的手机号码。记者几次拨打,其手机已经停机。至于凌某怀疑张华和老唐有私情的问题,凌某的儿媳对记者说:“婆婆(凌某)几次去警告她(张华)了,她(张华)就是不听。为什么婆婆不去找别人,而只是去找她呢?”

  村委会主任:

  肇事者家属表示愿经济赔偿

  记者找到了丰丹村委会主任文某。文某告诉记者,凌某用醋酸将张华烧伤以后,他经了解得知,主要是因凌某怀疑张华和老唐有私情,太气愤而做出了如此“过激”的举动。

  据丰丹村委会主任文某介绍,事情发生以后,凌某的家人曾经找到他,希望丰丹村委会能出面协调解决。凌某的家人表示,愿意对张华和其女儿小梅所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文某对记者说,丰丹村委会将尽一切可能协调处理好凌某和张华之间的纠纷,给受伤的张华和小梅一个满意的答复。

  警方说法:

  将据法医鉴定追究责任

  张华和小梅被泼伤以后,张华立即向警方报案。目前,此案正由万宁市公安局禄马派出所调查处理之中。1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禄马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该派出所吴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对张华和小梅被伤害一案比较重视,1月23日,派出所将带着张华和小梅去问万宁市公安局做法医鉴定,然后根据法医鉴定的结果追究肇事者凌某的法律责任。

  吴所长说,如果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此案就属于治安案件,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法医鉴定为轻伤及以上,那么此案便构成刑事案件,警方则依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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