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 台北地院裁定王令台等三人羁押禁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5:2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23日讯 检调侦办力霸集团金融弊案,昨天约谈亚太固网副董事长王令台及公司财务高层主管共六人到案,台北地检署复讯后,认定王令台及财务副总陈明海、徐正雄等三人涉犯重罪且有串供灭证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下午一时二十分裁定三人羁押禁见。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另外,亚太固网财务长王霞云、主计处协理洪日烂、财务课副课长刘美玲,今天凌晨分别被检察官谕令以新台币二十万、三十万、十万元交保。

  力霸案今天将王令台等六人列为被告,使全案被告增为十四人,另八人分别为友联产险总经理王事展、嘉食化总经理王令一、前友联董事长金水和、王令一妻子郭琦玲,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与单思达、郝丽丽两名会计师。(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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