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准生证伪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00:02 东南快报

  目前,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

  在法庭上,王萍为证明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出具了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等,上面均载明自己就是孩子的母亲。

  李勇反驳,病历资料已显示妻子不具有生育能力,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内容是假的,不真实。

  对于这些生育程序必须材料的来源,李勇这样描述:自己在奉命“借腹”后,他们就为孩子将来出生可能碰到的“名份”问题做了精心准备,王萍先是以假怀孕方式住在其母亲在公园附近的住处,且以此申办了相关出生手续;而所说的“出生证”是在翠花生产时,以王萍的名字住院生孩子,故母亲一栏写的是“王萍”。

  李勇同时认为,夫妇结婚10年间不能生子,再找第三人“借腹生子”是可信的。

  

  

亲子鉴定惹争论

  李勇先后向法庭两次提出亲子鉴定申请,第一次是申请在儿子和王萍之间做亲子鉴定。

  在被妻子拒绝后,他又向法院递交《补充鉴定申请》,称已说服“借腹生子”的翠花,如果王萍再次拒绝鉴定,申请法庭准儿子、自己和翠花三人进行亲子鉴定,以排除儿子与王萍之间的血缘关系。

  李勇称,提出亲子鉴定,是基于儿子血缘与生母之间的母子关系,否则就剥夺了生父母的直接抚养权利,对儿子今后的成长极其不利。

  但坚持儿子是自己亲生的王萍始终不同意亲子鉴定。她认为,一切证据都足已证明,孩子就是自己亲生的,无需再做鉴定;加上亲子鉴定会破坏母子感情,对孩子带来不利影响,不利家庭稳定。

  王萍还找出相关案件和法律条文,表明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情况下,才能做亲子鉴定;如果一方坚决不配合,法院不应启动亲子鉴定程序。

  针对王萍的说法,李勇也提出自己坚决要求鉴定的理由:提出亲子鉴定,是儿子基于血缘而与生母之间的母子关系。在未通过鉴定确定王萍和儿子之间亲子关系情况下,如果儿子判归王萍抚养,就剥夺了生父母的直接抚养权,对儿子今后成长极为不利,因此要先查明儿子身份。

  究竟是不是“借腹生子”?昨日,记者连续拨通两个当事人电话,其中女方一直问记者消息来源,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而记者一直未能与男方取得联系,对他所说的“借腹生子”真相进行披露。

  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所有疑点将在法院判决后浮出水面。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薛德芳 易福进 通讯员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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