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者:我只想恶心一下他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00:5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江金骐报道 “我承认事实,但当时只想恶心一下他们。”昨天,被告王健强在东城法院接受审判时,对自己向昔日同行新开的鸭脖店投毒事实供认不讳。

  受审的王健强与昔日合作伙伴罗汉涛,原本共同经营“北京小簋精武鸭颈店”,但经营过程中,双方发生摩擦,后来两人分开,王健强继续经营原来店铺。而在几米之外,罗汉涛则开了一家“张记兔头店”,继续经营鸭脖熟制品,这对王健强来说,无疑形成竞争。为了“砸”罗的生意,王健强决定在罗汉涛新店开业时,“恶心”他一下。

  去年6月25日晚,罗汉涛夫妇与一名王姓服务员,在店内共同熬制了约37.5公斤的汤料,准备第二天开业用,但王健强趁罗汉涛夫妇及伙计离开店铺后,溜到操作间的窗户前推开玻璃窗,将准备好的共计约60克亚硝酸钠,投入到罗汉涛煮制的汤料中。而罗汉涛对此似乎已有所防备,为了防止有人往汤料桶内“放东西”,特意在汤料桶上用塑料袋和毛巾做了记号,而且嘱咐伙计注意。结果,第二天早晨7点钟,他们发现有人动过塑料袋和毛巾,而且发现汤料颜色有明显变化,他们立即报警。经检测,汤料中的亚硝酸钠已达270mg/kg(0.27g/kg),远超过国家规定的0.03g/kg的安全标准。随后,王健强被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庭上对话

  公诉方:人食用亚硝酸钠1克以上就可能致命。你有两年的经营经验,难道不知道?

  王健强:我当时就没想到有这些危害。

  公诉方:那你平常为什么将它锁在铁皮柜里?

  王健强:那东西配放在鸭脖里卤煮,能起到速熟和防腐的作用,如果放多了,人吃了会拉稀,所以,一般不让伙计们随便拿,但我不知道它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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