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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撤销河南籍考生限报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01:13 北京娱乐信报
天津撤销河南籍考生限报规定 信报讯 据《大河报》报道,记者23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天津市教委2006年11月7日出台的关于“限制河南籍中专考生于2007年秋季高考报考一本高等院校和专业的规定”已被天津市教委取消。 天津市师范学校、天津幼师于两年前与河南南阳等地的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协议,从河南招收了1000多名学生。这批学生迁移了户口,办理了学籍、档案,到天津中专学校读书。按协议规定,天津市师范学校负责办理联合招生计划审批手续、颁发天津市师范学校的中师毕业证书、组织报名参加天津市春季和秋季高考等,这批学生将在2007年以天津籍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但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教委下发规定:天津市教委允许天津市师范学校的考生参加2007年高考,但限报一本高等院校和专业,可报二本及以下高等院校与专业和提前批次录取的高等院校。 这一规定的出台引起了河南籍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和强烈反对。2006年12月初,在天津读书的河南籍部分考生代理人依法向教育部、天津市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书,请求依法撤销天津市教委作出的这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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