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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违章停车城管罚款可以讨价还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11:01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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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汽车违章停车该罚多少钱?照理说这是法规说了算的,但在海口有个怪现象,直接找城管执法人员就可以讲价,说是100元的,30元就可以“成交”。请看南海网记者暗访。

  南海网1月24日消息 (本网记者吉羽):汽车违章停车,究竟罚100元,还是50元或30元?照理来说,法规说了算,该多少就是多少。但在海口,城管执法人员说了也算,而且还能讨价还价。

  市民质疑:拿罚单找城管能省钱?

  1月23日上午,海口市民王先生报料称,日前,他在国贸路停车时收到违章停车罚单,罚单上还留有城管人员的手机号码。王先生去电后,城管人员明确表示:前往城管执法服务大厅交纳罚款要100元,找他可以节省不少费用。王先生拒绝后,还是前往执法服务大厅接受了处罚。但王先生纳闷,私下找城管人员难道真的可以减免罚款?

  为核实海口违章停车是否真有二价,本网记者拿着市民廖先生提供的一张罚单,对城管人员进行了暗访。

  开单城管:拿单过来面谈

  廖先生提供的编号“No.00251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时占道停车违规停放行为处理通知书》,开具于今年1月20日,违规事项为:21时36分在正义路线外停车,未按规定交纳临时占道停车费。要求收到通知书七日内,持身份证(或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正义路1号)执法服务大厅接受处理。通知书上同样留有执法人员电话:133689359××。

  1月23日下午,记者佯装车主给执法人员打去电话,以下为电话录音记录。

  记者:你好,我的车在正义路被贴了罚单,那边是不准停车的吗?

  执法人员:什么时候?

  记者:20号晚上。

  执法人员:你当天晚上怎么不打电话?

  记者:那天太晚了。现在我的罚单怎么处理,要来交罚款吗?

  执法人员:我到6点半才上班呢,你拿上单来八灶路给我,我再帮你处理。

  记者:我不能拿单去城管局交罚款的吗?

  执法人员:拿正义路那边去都是交100的。

  记者:拿你这边呢?

  执法人员:你手机里要是有停车费的话,就帮你作个补交就行了。晚上你再打这个电话吧。

  记者暗访:30元成交 给“芙蓉王”能更便宜

  这位执法人员所谓的补交停车费,究竟是好心帮忙交纳实际产生的停车费,还是变相罚款打折呢?当日下午6点30分,记者在八灶路交界龙华二横路路口如期约见到编号“P10401”的当事执法人员,并对全程进行了录像、录音,以下为录音记录。

  执法人员:拿单给我。

  (记者交单给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你这是线外停车。

  记者:要拿到正义路去交罚款吗?

  执法人员:拿那边交100,拿给我交50就行了。你手机开通交费没有?

  记者:没有。

  执法人员:那你办张100块钱的卡,然后再交50就行了。

  记者:我50块钱发给哪个车位号呢?

  执法人员:我在哪里上班就发哪个车位号,我随便找个车位号就可以补交,补交成功,电脑会回确认短信。

  记者:那样,罚单就会销掉了?

  执法人员:对对对。

  记者:为什么两边交罚款的数额会不一样呢?

  执法人员:你找我们队员处理的话,我们会按照实际情况帮你处理。拿那边交的话,不管你什么情况,都是罚100。

  记者:我听朋友说,找人交只要10块钱。

  执法人员:找得到人是可以的。不过我跟你说,找得到人的话,你也要买两包“芙蓉王”给人家,也差不多。

  记者:便宜点吧?

  执法人员:没有,没有,没有。单都是一样的,我能处理就帮你处理了。

  记者:20块钱了,好不好?

  执法人员:没有,这个不能讲价的,这个我们都有记录的。

  记者:我听朋友说,打罚单上的城管电话,能少点就少点的。

  执法人员:我打电话问下队长吧。

  (拨打电话过程中)

  记者:你是管这条街的?

  执法人员:对

  记者:我那天车是停正义路的呀?

  执法人员:那天我们在那边上班,换来换去不固定的。

  记者:我这样交了,是不是等于没有被开过罚单?

  执法人员:你补交的的话,电脑上就自动帮你销掉了。

  记者:那就也没有收据之类的东西了?

  执法人员:对对对对。

  记者:要是去那边交100块钱呢?

  执法人员:交100块钱,我们就拿发票给你。

  (接通电话,通话结束后)

  执法人员:30,30。

  记者:你们队长说的吗?

  执法人员:对。

  记者:哪个区的队长?

  执法人员:我们不属于哪个区,我们属于执法局的(注: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你要办张100块钱的卡,从里面扣。

  记者:哎呀,钱直接交给你,你帮我交吧?

  执法人员:现金我们收不了。

  记者:你们是属于哪个队?

  执法人员:一中队。

  (随后,记者购买了1张100元面值停车充值卡,执法人员帮忙充值后,交纳了30元停车费,记者收到短信“补交费30元成功”)

  市停车办:哪种标准都正确

  执法人员私下帮忙补交费,究竟能不能销单?30元是不是公价?1月24日上午,记者又来到正义路城管执法服务大厅进行了采访。

  在服务窗口,经城管工作人员查询,廖先生的车已无违章停车记录。工作人员解释,服务大厅受理两类违章停车处罚,一类是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由城管人员出面受理。另一类道路线外停车,由海口市临时停车办公室下设在服务大厅的咨询处受理。在咨询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线外停车补交费数额为12元或15元,并开有发票。

  由此一来,关于线外停车就有了100元、50元、30元、15元、12元五种标准,究竟那种才是正确的?记者又致电海口市临时停车办公室客服电话66699161。

  电话中,客服人员对记者提出的线外停车处罚标准始终不愿意透露。在记者提醒称服务大厅咨询处说是12元时,客服人员回答确实是12元。记者又称城管实际收费30元,客服人员又改口称30元才是标准。记者再称,30元是议价,城管开口是50元,客服人员只好扯开话题。同时,客服人员表示,海口市临时停车办公室是隶属于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底下的一个部门。

  违章停车处罚法律有章可循

  其实,关于道路违章停车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口市的地方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

  《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划有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线路段或者其他禁停路段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在各项规定都很明确的情况下,违章停车收费仍混乱不堪,市民权益又从何保障呢?作者: 吉羽 杨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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