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三黄鸡,上楼涨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5:23 新民晚报

  一盆标价10元的三黄鸡,上楼零吃便会让你多掏2元;一碗售价5元的鸡汁馄饨,到两楼也会增加1元……这是目前不少中小饭店楼上楼下不同价的普遍做法。消费者韦志华日前致电记者投诉,要求取消这一不合理的收费。昨天,当记者前往饭店进行调查时,饭店负责人辩称:“就餐环境好坏不同,价格当然不会一样。”

  走进曹杨地区一家小饭店,一楼摆的是塑料桌椅,桌面油腻,甚至还残留着没抹干净的汤汁。一对母女见状上楼,二楼是木质桌椅,干净整齐,食客寥寥。服务员告诉她们,点楼下的菜要加价20%。母女俩认为,她们常到一家上海知名小吃店就餐,楼下的糖醋排条由一般厨师所烧,而楼上的菠萝茄汁排条是由二级以上厨师主烧,这样的加价还可以理解。现在同一个厨师烧的一模一样的菜,上楼就要加价显得不太厚道。

  记者走访了5家饭店,都是被读者投诉的专卖鸡粥的小吃店和点心店。这些饭店老板都说,原先楼上楼下一样布置,菜价也相同;后来为适应不同人群的消费,楼上重新装修,花了十几万元,添了炒菜和海鲜,并规定凡楼下堂吃的冷菜和点心送上楼一律加服务费。“这是行规。我们事先会告诉客人,去不去楼上你自己选。”

  但多数消费者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说,饭店事先告知顾客,并不说明擅自加价就合理,这和公园内设园中园不得再加门票是一个道理。消费者质疑“一菜二价”,违反有关物价条例。本报记者郭剑烽

  特约通讯员范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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