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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创办学校被取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富心振) 施女士未经批准创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被教育部门取缔,施女士不服诉至法院。近日,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施女士的诉请。 2002年2月,施女士租借民房若干间创办一所外来人员子女学校。教育部门获知后责令其从民房内迁出,并告知:施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校舍已经质量检测部门检测,不能保障安全,故学校必须停办。随后,教育部门作出撤销学校的行政处罚决定。施女士不服,于去年10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相关教育部门撤销学校的处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施女士请求撤销教育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请依法应予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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