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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家义非法收受人民币90多万元及其他物品,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刘家义现年61岁。在1989年11月至1992年9年任阜阳市利辛县委书记、1997年8月至2004年4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非法收受23人贿赂人民币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