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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遇车祸死因不明 妻子悬赏万元征目击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2:36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丈夫遇车祸死因不明妻子悬赏万元征目击证人
肇事车辆停在交警大队而它的主人却杳无音信

  丈夫遭遇车祸后被拖挂3.2公里,发现时已气绝身亡,而肇事者至今在逃。昨日上午,鹤壁浚县永定公路秦庄路口,一位中年妇女手举纸牌,“悬赏1万元寻找目击证人”,要为惨死的丈夫讨个说法。

  丈夫突然惨死

  2006年12月30日晚11时许,浚县黎阳镇八里庄村,已经睡下的村民李爱菊被村干部唤醒:“有生出事了,现在在县医院,人已经不行了。”

  匆匆赶到县医院,李爱菊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丈夫李有生躺在太平间里,脊背下部至臀部血肉模糊,肌肉脱落,露出骨头,身上的衣服也被磨成了一缕一缕的。

  李爱菊痛不欲生:“这日子还怎么过啊……”看着丈夫的惨状,李爱菊决定撑下去,不惜一切代价为丈夫讨个说法。

  肇事者已逃逸

  事发第二天,处理此事的浚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水利和事故科民警胡连涛,向李爱菊等家属通报了他们了解到的情况。

  2006年12月30日晚,他们接到肇事司机晏文强的哥哥报案后,赶到晏家。“一辆车牌号为豫F57316的蓝色厢式货车停在晏家门口,车底盘下挂着一个人。我们赶紧想办法把人拉出来,并且拨打了120。救护车赶到以后,发现李有生已经死亡。”黄水利说。

  “肇事司机晏文强在我们赶到之前就已经逃跑了。”胡连涛说。

  黄水利介绍,根据初步调查,

车祸发生的时间应当在12月30日18时到19时之间。当时晏文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F57316的江淮厢式货车,沿永定公路由北向南行至秦庄路口时,将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李有生撞倒在地。之后,晏文强又驾车行驶3公里多回到自己家里,才发现车底下有人。

  受害人被拖3.2公里

  记者驱车重走了晏文强的行车路线。从警方大致确认的现场——永定公路秦庄路口到晏庄村口,一共是3.2公里,而从村口到晏文强家,还有大约500米的距离。也就是说,李有生被拖了3.2公里还多。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水利说,他在离出事地点100米的地方,捡到了李有生的一只鞋;在八里庄村口,捡到了李有生自行车的一只车轮;在晏庄村口,捡到了李有生的自行车架。

  事发第二天,八里庄村民张某和同村的几个人看到了肇事车:“车保险杠上,一左一右挂着李有生的两只手套。”张某说,“事发后六天,我还在晏庄村口看到了李有生自行车在水泥路面上划出的痕迹,长约两米。”

  具体死因不明

  浚县公安局为李有生做了尸检,鉴定结论是“李有生符合

机动车撞击、磕碰、拖拉,致头部颅脑损伤死亡”。

  但是,李家人认为,事故发生时,李有生并没有当场死亡,而是被肇事者拖了3公里多拖死的。死者的弟弟李爱胜说:“我哥哥头部没有致命伤,怎么会是颅脑损伤死亡呢?如果是碰撞现场就死亡的话,为什么我哥哥还会紧紧抓着肇事车的保险杠,而且头部和背部上面都没有磨伤呢?”

  由于对鉴定结论不服,李有生的家属提出重新鉴定。1月25日,鹤壁市公安局对李有生的尸体进行了解剖,但仍然无法断定死因。

  李有生的嫂子徐兰娣说,村里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偷偷告诉她,一个目睹了事故过程的人说,当时李有生骑车由北向南走,晏文强开车从后面把他撞倒,头上碰破了一点,他要求晏文强给他包扎伤口,晏文强也很强横:“你不让开我就轧死你。”争执中晏文强开车冲了过去,而李有生躲闪不及,被卷到了车下,双手还紧紧抓着货车的保险杠。

  但是,老太太无论如何不肯向徐兰娣和记者透露,告诉她现场情况的是谁。

  无奈之下,李爱菊决定悬赏寻找目击证人。“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法,希望能找到现场的目击者,让他死得明白,也能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李爱菊说。

  警方已立案侦查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水利说:“不管李有生死因是什么,根据交通法,事故发生后破坏现场使证据灭失,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方要负全部责任。晏文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我们已经立案侦查。”

  ■商报见习记者王惠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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