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女骑车运垃圾与公交车相撞身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拾荒女骑车运垃圾与公交车相撞身亡(图)
  凌晨时分,一女子骑着驮满垃圾的自行车和一辆公交车相撞不幸丧生,她的女儿守在一旁痛哭。 顾展旭 摄

  禁摩以来,广州市单车死亡事故大幅飙升,今年初比去年年末激增两倍

  花城大道昨凌晨发生自行车车祸

  女拾荒者陈清娟昨天凌晨死去。她蜷缩在公交车下,身下淌着两摊鲜血,一辆被压扁的单车,还有5袋打包好的垃圾,年仅42岁。

  昨天凌晨,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与花城大道交界处发生重大车祸,一辆单车与车牌号为粤A521X9的547路公交车发生碰撞,骑单车的女子陈清娟当场死亡,公交车女司机则被交警带走。

  据悉,今年禁摩以来,广州市单车死亡事故大幅飙升,比去年年末激增两倍。

  文/记者陈翔

  昨天零时许,陈清娟骑着满载5大袋已打包好垃圾的单车,往潭村的家里赶。行经潭村路与花城大道交界处时,与由东往西行驶的547路公交车发生碰撞。强烈撞击之下,陈清娟连人带车卷进公交车左前轮,整个躯体下半身也被公交车覆盖,头部与腿部即涌出大量鲜血,人当场一动也不能动。120急救车到达后,判断陈已死亡。之后大批交警到场,封锁现场并进行勘验。女公交司机被交警带走。

  记者在现场看到,死者身高约1.5米,个头矮小,而她的单车上驮着5大包垃圾,至少重达25公斤;交警在清点其身上遗物时发现,现钞极少,且多为角票、元票。0时30分,两名少女大哭着赶到现场,她们扑在死者身旁,痛呼亲人“妈——”在场围观者无不唏嘘,有的还哭了起来。

  少女告诉记者,她们是死者的女儿。据其讲述,陈清娟今年42岁,从广西的老家来广州十几年了,现在一家人住在潭村。陈清娟平时以捡破烂为生,膝下两个女儿。陈的丈夫现在还在广西,今天将赶到广州。

  记者看到,刹车痕并不长,约4米。这说明公交车行驶速度并不快。但公交车左前部明显有受撞击痕迹,表明冲击力不小。据一位目击者称,当时他正要往西走去上班,猛听到尖厉的刹车声,扭头一看,事故已在瞬间发生。

  547公交车所在公司负责安全的有关人员也赶到现场。该人员对记者介绍,从现场看,单车存在违章行驶行为。他说,当时公交车正准备收工,所以车上也没有乘客。

  2007年开年一月余 5人死于单车事故

  “最近单车事故太多了!”这位安全人员在现场叹道。他说,前不久交警刚刚召集公交行业人士开会,通报今年1月1日至10日广州已有5人死于单车事故。而在去年11月、12月,平均每月只有三四人死于单车事故!从两组数字对比可以看出,今年禁摩以来,广州单车死亡事故的确在大幅飙升,至少增加了两倍。

  自行车事故激增,其背景就是广州市自行车激增。广州市居民出行调查显示,广州全面禁摩后,受禁摩影响的全市79万辆摩托出行量中,约15万名

摩托车骑士转移至自行车。而今年以来单车热卖的现象,也正在印证这一说法。以越秀区为例,该区公安分局交通科统计出在2006年11月前,自行车上牌数大致是每天一两辆,一个月绝不超过100辆。11月后,自行车的上牌数逐步上升, 12月大约每天十多辆,2007年1月9日前每天20多辆,1月9日后平均每天上牌的自行车已经高达40多辆。天河区、荔湾区情况大致相同。

  载货自行车危急关头难脱险

  近期频繁发生的单车事故案例可归纳出三大特点:1.多发生在下坡、空旷处。因为这时机动车放松警惕,或车速过快。2.载货单车占据一定比例。如本文开头案例,危急之时,骑手难以安全控制所骑单车,导致车身过重失衡。3.涉事单车多有违章行为,如随意逆行,与机动车抢道等。

  对策一:重罚占用单车道的机动车

  为什么不少市民觉得骑自行车不安全?那是因为广州城市道路中自行车道并不多,而且大城市特有的机动车多、路口多等特征,也使在道路上骑单车变得险象环生。本报曾作调查,发现条件好的自行车道无一例外都在城郊,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的红色沥青自行车道,科韵路、机场西路的彩色自行车道,但在市区内骑车就没这么好条件。而机动车占用自行车道现象非常明显。

  对策二:增强自行车骑手安全意识

  在相当部分的自行车事故中,骑手违章行驶是导致事故的原因。

  上个世纪80年代广州处于自行车社会时,很多不良、危险的骑风也开始凸显。比如双手脱把、玩杂耍和汽车斗快等。尤其是双手脱把或单手骑自行车,发展到汽车时代就成了单手握方向盘,都是相当危险的不良驾驶习惯。禁摩之后,自行车重出江湖,骑手安全意识更应该引起重视。在最常见的与机动车斗快现象中,单车骑手并无法真正控制自身速度和安全系数,极容易在斗快过程中发生意外。

  增强自行车骑手安全意识是当务之急,需要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

  刨根问底

  在机动车道“中招”

  自行车也要担责任

  交警介绍,自行车和机动车发生碰撞,死伤者大多为自行车的骑手。但如果自行车是在机动车道上遭遇事故,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对于发生在非机动车道上的

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依例划定机动车辆负全责。交警还警示: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等现象常有发生,不少自行车主缺乏安全意识。“只有遵守规则,才能避免伤害。”

  贴心提醒

  2007广州主要单车事故

  1月5日5时30分:广州大桥北往南方向,一辆吉普车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者撞伤,伤者腿断。

  1月3日:客村立交桥下由广州大道南往洛溪桥方向,一辆

出租车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男子当场卧地不起。

  1月9日6时30分:罗冲围增槎大桥北往南方向,的士撞死骑自行车的卖菜男子。据了解,当时的士开得很快,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骑车男子当场死亡。

  1月13日:新港东路新港立交西往东收费站附近,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被小车撞出数米后倒地死亡。

  1月15日7时30分:一名骑单车的年轻女子从北往南行至人民北路与站南路交叉口时,一辆290路公交车在站南路由西向东下坡行驶到交叉口,向左拐往人民北路。瞬间单车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女子被撞飞并撞烂公交车挡风玻璃后倒地,后脑勺流血,其单车的前轮被公交车压扁在车底。

  1月15日10时:在广州新滘南路往广州大道方向,广州军区退休干部休养院对出的马路旁,来自重庆在广州打工仅一个多月的夏徒刚被一辆超速行驶的泥头车撞飞到马路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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