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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打死翻窗小偷 七旬老汉判三缓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9: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胡眉岩 金堂法 记者 杜雯)一个小偷入户盗窃,7旬老汉掏出私藏多年的火药枪,将小偷一枪击毙。昨日,金堂法院对这起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汤吉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9日晚上10点,家住金堂的7旬大爷汤吉厚关上灯准备睡觉。还没睡着,汤吉厚听到屋里有响动。他一睁眼,看见窗外有个人影正在拿刀撬窗子。“小偷!”汤大喊一声,猛地跳下床,抄起沙发后面的火药枪……“砰”地一声,窗上的人影应声而倒,摔到了楼下。中枪的是金堂一个未成年少年张某。他胸部中弹,捂着伤口逃了200米后死亡。 案发后,汤吉厚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庭审中,被告人汤吉厚辩称,当时自己的家庭财产、生命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开枪,属于正当防卫。汤吉厚还辩称,他最初持有枪支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之后,由于他是文盲,不懂持枪证的有效期,也不知道有关收回枪支的公告,所以家中才会有枪。 法院一审认为,当张某正在撬汤吉厚家的后窗时,汤既没有从正门出去向邻居呼救,也没有用其他方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是在明知家中火药枪有杀伤力的情况下,向窗外的人影开枪。所以,汤的主观上具有放任对方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 但法院认为,汤吉厚最初购枪办理了持枪证,主观恶性相对较轻,而且案发后,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悔罪表现明显,所以,法院一审作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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